李小嫣 (廿三歲)未留下遺書,檢警根據她父親的說法,懷疑她是 因未婚生子,感情受挫,工作又不如意,才會選擇走上絕路 。女嬰未來監護權歸屬,檢警表示,將由李女家屬和生父協商。不過昨天檢警相驗時,女嬰生父未出面。
台灣之亂源--姓名全錯了-- [錯誤之命名公式vs自殺率案例探討]
[自殺案例—姓名探討]— 006
中國人是相當健忘的,反正事不關己,新聞不過是看看就忘記了!!!威哥手中關於自殺案例之實證約有數千例,但若談起數年前之案例,威哥想讀者可能一點都想不起來吧,乾脆就從今年的1月之實證案例談起,威哥想讀者可能比較有映像吧!!!
http://www.168abc.net/_Politics/Detail.aspx?Board_sn=2635045
工作不順自殺 1歲女兒伴屍
------ 【2005-01-11/聯合報】連結網址
事件發生時間: 94.01.11
事件發生地點: 台北市
事件內容:工作不順自殺 1歲女兒伴屍
【記者劉愛生、游文寶/桃園縣報導】
桃園縣女子 李小嫣 前晚被發現燒炭自殺死亡, 一歲女兒伴屍三天,檢察官昨天相驗, 發現她將包括客廳通往女兒臥房的門窗所有縫隙都封死,推斷她一心求死外,不無保全女兒,避免隔房女兒中毒的用心。
李小嫣 (廿三歲)未留下遺書,檢警根據她父親的說法,懷疑她是 因未婚生子,感情受挫,工作又不如意,才會選擇走上絕路 。女嬰未來監護權歸屬,檢警表示,將由李女家屬和生父協商。不過昨天檢警相驗時,女嬰生父未出面。
平鎮警分局表示, 李小嫣住龍潭鄉民強街小套房,靠近石門水庫,為一度假社區 ,當地周一到周五少有人出入,住戶多只在假日來這裡度假。
前晚前來度假的社區住戶,聞到陣陣屍臭味,還未報警,正巧李女的張姓繼父出國返台,前來探視,鄰居遂將聞到屍臭的事告訴李女繼父。李女繼父緊急破門後,看到女兒死在客廳, 一歲的外孫女在臥房內仍有微弱氣息,他立即報警把女嬰送往國軍桃園總醫院急救。
桃園總醫院急診室主任高中錚說, 女嬰到院失溫、嚴重脫水,呼吸與脈搏微弱、心跳緩慢,健康狀況不佳,不過生命跡象還算穩定,急救後轉到嬰兒加護病房觀察。
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邱文中昨天相驗李小嫣屍體,從李女手腳指甲及眼睛呈現微紅色,證實是一氧化碳中毒死亡。李女身上無外傷,屋內無打鬥痕跡,金錢也沒有短少,應為單純自殺,從屍體出現屍斑情形,研判 死亡時間在三天左右 。
李女的繼父向警方表示, 李小嫣情感和工作長期不順 ,這幾天他在國外,不知女兒生活近況,女兒可能 對人生灰心,才會燒炭自殺走上絕路 。
李女一名親友說,李女因感情因素想不開,還好一歲女兒安然,如果再晚幾天,後果不堪設想,至於女嬰未來歸誰撫養,會和女嬰生父協商。
【記者劉愛生、潘欣中/桃園縣報導】桃園縣 女子李小嫣自殺死亡後 , 她一歲女兒沒吃沒喝三天還活著,檢警和醫護人員都說她命大,研判媽媽自殺前曾餵過奶,這一餐是延續她生命以致獲救的關鍵。
女嬰 被發現時體溫降到卅五度,心跳每分鐘六十下,合併嚴重脫水,手腳發黑,口中的 奶嘴幾乎被咬斷,嘴角殘留牛奶已經發霉,腹股溝等部位因多日未換尿布,已出現濕疹紅腫現象 ,經國軍桃園總醫院急救,昨天中午轉到嬰兒加護病房。女嬰的外公、外婆守在旁邊,醫院估計約須一周才會康復。
急診室督導長林淑美表示, 女嬰十分飢餓,但三天未進食 ,護理人員擔心她消化系統無法負荷,不敢大量餵奶,以少量多餐方式,一次餵食兩百西西牛奶,奶瓶一送到嘴邊就狂吸,很快就喝完。院方將觀察她的胃腸吸收能力與排便情況,再逐漸增加奶量,補充養分。
桃園醫院小兒科主治醫師黃旭螢表示,經診療後初判,女嬰平常與母親、家人可能缺乏互動關係,導致她看人時「 比較冷漠 」,缺少微笑與快樂的肢體動作。
黃旭螢說,毫無自救能力的女嬰餓了三天還能活著,臨床上並不多見。
【2005-01-11/聯合報】
http://www.ettoday.com/2005/01/10/138-1739596.htm
母親自殺 週歲女嬰伴屍三天三夜險陪葬
2005/01/10 11:47 Video
地方中心/桃園報導
桃園縣一名 23歲李姓婦人,疑似因為感情因素燒炭自殺,她剛滿週歲的女兒,在另一個房間,因為父親不常回家, 小女嬰就這樣與媽媽的屍體共處三天三夜 ,直到鄰居聞到屍臭報警並通知家人開門,才讓這起 駭人聽聞的自殺事件曝光。
小女嬰的爸爸拉上布簾,謝絕媒體採訪, 經歷恐怖的三天三夜,小女嬰完全沒有進食,差點送命。小女嬰被發現時,嚴重脫水,手腳都已經發黑,所幸經過急救,已經沒有生命危險。
據了解,這起駭人聽聞的自殺事件發生至少已經三天, 小女嬰的媽媽李姓女子疑似因為感情因素,燒炭自殺,小女嬰的爸爸不常回家,沒有發現,直到9日晚間,附近鄰居聞到陣陣屍臭,趕緊通知李女的家人,李女父親趕到時發現女兒死亡多時,小外孫女也已經奄奄一息。
大人因為感情因素走上絕路,還差點帶著小女兒陪葬,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,實在很不應該。
72年次生辰 -水 命,23歲
事件年:93年 +水 <未過立春,以93年之流年計>
▁
〕 天格 08 金
李 07
〕 人格 10 凶 水
小 03
〕 地格 17 吉 金
嫣 14
外格 吉 15〔
土 ▁
▁▁▁▁▁▁▁▁▁▁▁▁▁
總格 24 吉 火
[ 威哥前言已說 水 命之人,名中不可有 火 ]
>> 李小嫣23歲生辰天命為-水命,時行運於地格金,正逢天命之水與人格之水相洩,而93之流年水又助凶相洩大運之金呈現 三洩交替之大凶象 ,而總格外運之火又被天命水,流年水,人格水相剋呈現水旺火熄之象,故造此憾事,此.流年論 特大凶年
唉!!!一個才 23歲雙十年華的青年女子 ,竟會有如此堅決的[ 死意 ] -- 甚至將包括客廳通往女兒臥房的門窗所有縫隙都封死,除一心求死外,不無保全女兒,避免隔房女兒中毒的用心。
而 才一歲多根本無自救能力的女兒 卻因母親的執意[ 尋死 ],竟一個人[ 熬 ]過了不為人知的三天,再無任何食物飲水下, 居然一個人孤伶伶的[ 熬 ]過三天 ,連醫生都覺得不可思議的說---
毫無自救能力的女嬰餓了三天還能活著,臨床上並不多見!!!! 威哥想這又是一個[ 大難不死,未必有後福]的人生故事的開始吧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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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 [ 大難不死,未必有後福]???--2
唉,又離題了,此例威哥除了探索此自殺者之心態,亦望讀者細細去看過威哥分析之 自殺者之姓名格局 ,才是威哥所要論述之[ 重點 ]啊!!!